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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 JUICE(60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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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烟台 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 地上市规则,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工作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 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 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 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规 定 条 件 的 媒 体 、 公 司 网 站 (http://www.andre.com.cn)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二)公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第一条 为了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以下统称"投资者")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实信用、规范运作,加深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 和认同,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建立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 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 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地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 (三)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 (四)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证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 券。 第四条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 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五条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未达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 执行本制度。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指持股 10% 以上且对公司或子公司主 营业务有协同作用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本公司依法设立及参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拥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第二章 治理结构管理 第四条 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力制定子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沟通、 编制及披露等方面的职责及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明确, 决策科学,运作规范,保证总裁和经理层高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裁及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总裁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企业经营管 理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熟悉本职业务,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战略眼光和市场 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监 管规则及《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 ...
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2 09:00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等情况。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 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 标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与业务活动 均接受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审计部应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其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内 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理论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