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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福莱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申屠宝卿)
2024-03-29 11:4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莱新材")的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 立的原则,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申屠宝卿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1989 年 7 月开始,先后在浙江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6 年 12 月至 今,在浙江大学任职教授、博导。自 2021 年 6 月 16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 月至 今,任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 5% ...
福莱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9 11:47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浙江福莱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 莱新材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化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 2024 年度拟为核心优质客户提供银行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 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具体担保金额与事项仍需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后确定,以正式 ...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3-29 11:4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5488 |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 公告编号:临 | 2024-034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2 |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规定,鉴于《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预留授予部分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1,658 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 ...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1:47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郝玉贵、严毛新、申屠宝卿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郝玉贵、严毛新、申屠宝卿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
福莱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9 11:4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1 页 共 4 页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 独立 ...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9 11:4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5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03 号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9 11:4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证券代码:605488 |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 公告编号:临 | 2024-035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2 |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 |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或"福莱新材")就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
福莱新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03-29 11:4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加公司管理透明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信息披露及相关工 作(简称"信息披露工作")适用本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司") 及分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证券法》所规定的,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 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监 管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
福莱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29 11: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 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 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 ...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11:47
| 证券代码:605488 |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 公告编号:临 | 2024-029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2 |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 | |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 2,272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836人 | | 2023年度(经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