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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8-15 12:35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不 超过 62.3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83.7819 万股的 0.89%。其中,首次授予 49.90 万股,约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1%,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71%;预留授予 12.47 万股,约占拟授 予权益总额的 19.9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8-15 12:35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 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系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公司"或"本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 ...
必易微(688045)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5-08-15 12:3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对必易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6.23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15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5,201.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123.79 万 元 ...
必易微(688045)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2025-08-15 12:3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50060-00002 号 致: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接受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必易微")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发布的《上 ...
必易微(688045)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2025-08-15 12:3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必易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6.23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5.15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 理结构,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必易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内 幕信息管理负有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第三条 公司的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 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制度。当发生内幕信息时,相 关负责人应当依本制度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证券法》第八 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条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 1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必易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 行使职权,确保股东有效地行使职权,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 司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 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 ...
必易微(688045) - 必易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 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次激励计 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 ...
必易微(688045) -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15 12:33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 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