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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 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即股价敏感信息),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法律以及《北 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的各种形式的股权(含 股票)和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 公司对外投资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 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重大对外投资 项目审议工作,将符合投资要求的项目提交董事会进行决策。公司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主要负责对须经战略委员会审议的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 分析与评估。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 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 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 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第七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 第八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 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 ...
龙软科技(68807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 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 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 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 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根据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
龙软科技(688078) -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7 11:03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