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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4-15 13:10
技股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禮 首 2024 年 4 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 股 份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第二节 | | 股份转让 . | 第三节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 第一节 | 股东 .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第三节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第六节 | | 第五章 董 事 会 | | | 第一节 | 董事 | | 第二节 董 事 会 |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监 事 会 | | | 监 事 | 第一节 | | 监事会 | 第二节 | | 第八章 重大交易决策程序 | | 1 | 第一节 重大交易 . | | --- | | 第二节 关联交易 . | |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
瑞松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剑滔)
2024-04-15 13:1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剑滔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任知识城广亚铝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2年5月至今,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一)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
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15 13:1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環量容 金使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 -- 交易 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 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 实施。募集资金 ...
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15 13:10
广州王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其他形式担保, 包括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对外担保,公司对强令其对外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 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 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 ...
瑞松科技: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15 13:10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5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 供不超过4.8亿元的担保额度;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 过5.5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925 亿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 逾期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 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满足 ...
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15 13: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厂 小 手 会议 王会儿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l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 ...
瑞松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13:1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剑滔先生、闵华清 先生、马腾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剑滔先生、闵华清先生、马腾先生及前述独立董事的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 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5 日 ...
瑞松科技: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15 13:10
一小瑞松 一谱 总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董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监管指引1号》")等法律、 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
瑞松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腾)
2024-04-15 13:1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沭职报告 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马腾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 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 2013 年至 2020 年,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 2020 年至今,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 ...
瑞松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闵华清)
2024-04-15 13:10
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 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试职报告 闵华清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并于华中科技大学计 算机专业获得博士学位。1993年至2001年,任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系副教授、教 授;2001年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