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chip (Tianjin) Technology (688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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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捷创芯(688153) -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1 12:16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7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2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 | --- | --- | --- | --- | | 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 |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5 | 董事会战略委 ...
唯捷创芯(688153)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11 11:3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唯捷创芯(天津)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包括各部门、分公司或办事处)、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审计部的目标,是通 过提升有效的风险管控架构从而增加企业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使公司能够持续、稳 定地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审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 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 ...
唯捷创芯(6881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1 11:3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 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与一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件"或者 "重大事项")。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
唯捷创芯(688153) -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2025-12-11 11:3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地吸 引优秀人才,保留和激励公司关键岗位核心骨干员工、有特殊贡献员工,及具有 发展潜力的员工,切实解决员工购房困难问题和临时紧急资金周转等需求,特制 订本管理制度,规范借款的申请与执行管理,保证此特殊福利的合理运行和指导 日常操作。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在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员工, 且必须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夫妻双方或其子女、父母均在公司任职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只有 一方享有申请资格。 3、借款员工不得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 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 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
唯捷创芯(6881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1 11:3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 ...
唯捷创芯(6881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1 11:3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 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 ...
唯捷创芯(68815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11 1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 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 ...
唯捷创芯(688153) -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1 11:31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 07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最新规 定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其中,《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因相关内容已整合至其他现行制度,不再单独保留,拟予以 废止。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要股东会审议 | | - ...
唯捷创芯(688153) -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2025-12-11 11:31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71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同意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7)。 近日,公司收到中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与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基本情况 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苑楠女士作为公司 ...
唯捷创芯:出台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总额不超5000万元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1 11:15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has introduced an employee loan management system to attract and incentivize employees while addressing their financial needs [1] Group 1: Loan Management System - The system is applicable to full-time employees who have served for more than one year, excluding related natural persons from applying [1] - The total amount allocated for employee loans does not exceed 50 million yuan, with individual loan amounts capped at 500,000 yuan and limited to twelve months of pre-tax income prior to the loan application [1] - The maximum loan term is three years, with repayment methods specified in the contract [1] Group 2: Loan Usage and Conditions - Loans can be used for purposes such as down payments for housing and medical expense turnover, but cannot be used for equity incentives [1] - The company reserves the right to recall loans early in cases of employee resignation or failure to purchase housing [1] - The system becomes effective upon approval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