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yang Innovation Technology (68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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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68819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奇凤)
2025-05-20 10:3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奇凤为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出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 ...
智洋创新(68819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漆彤)
2025-05-20 10:3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漆彤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被提名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 ...
智洋创新(688191) -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2025-05-20 10:31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或"公司")根据 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公司业务定位及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与 执行等因素综合考虑,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张万征、战 新刚、徐学来因工作内容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 任职;新增认定胡志坤、雷翔、孙英良、方亮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后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 6 名,分别为:胡志坤、雷翔、王书堂、孙英良、许克、 方亮。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 合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公司业务定位及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等因素综 ...
智洋创新(68819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漆彤)
2025-05-20 10:3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漆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 ...
智洋创新(688191) -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5-05-20 10:31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增强投资者信心,持续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 创新"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5 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以"人工智能+行业"为发展战略,聚焦主营业务,强化产品竞争力, 深化场景应用,提升品牌形象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将对全球经济社会 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产生深远影响。公司作为一家人工智能企业,专注于人工智 能算法、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技术、数字孪生技术及具身智能技术的持续积累和 应用实践,通过构建天空地多源感知云边协同的"算法-软件-硬件"产品体系, 服务各行业客户,实现人 ...
智洋创新(68819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奇凤)
2025-05-20 10:3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李奇凤,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
智洋创新(688191)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5-20 10:31
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 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 独立董事芮鹏先生、肖海龙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向公司董 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 | | | 是否继续 在公司及 | 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 | --- | --- | --- | --- | --- | --- | --- | --- | | | 离任职务 | | 到期日 | | 离任原因 | 控股子公 司任职 | 毕的公开 承诺 | | | ...
智洋创新(688191) - 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05-20 10:31
关于董事会秘书职务调整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3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 原定任期 到期日 |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 | (如适用) | | | | | | | | | | | | 承诺 | | 刘俊鹏 | 董事会秘书 | 年 月 2025 5 | | 年 2026 7 | | 职务调整 | 是 | 暂末确定 | 否 | | | | 19 | 日 | 月 13 | 日 | | | | | 一、董事会秘书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 秘书刘俊鹏 ...
智洋创新(688191)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9 11:45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2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 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3,561,55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3,561,55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53.7477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 ...
智洋创新(688191) -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19 11:30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 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见意见(2025)第 00108 号 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 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