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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光学(6883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 ...
中润光学(6883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依法对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 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第三人披露,也不得利用该等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 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任何由于持有公司的股份,或在公 司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职业地位及中 介服务原因,或者作为公司职员等能够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直接或间接获取公 司内幕信息的机构或个人。 《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人员皆属内幕信 ...
中润光学(6883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
中润光学(6883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 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 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 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会等。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中润光学(68830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 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司将为实 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 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 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 ...
中润光学(68830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 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以下 简称"重大信息"或者"重大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 ...
中润光学(6883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 ...
中润光学(68830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 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 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 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工作,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
中润光学(6883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〇二五年九月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
中润光学(6883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2:03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