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lon(6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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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8 10:3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7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 号文同意, 公司 7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 证券代码:688357 | 证券简称:建龙 ...
建龙微纳(68835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8 10:32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88357 |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0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2 |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 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 ...
建龙微纳(688357) - 2024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25-04-28 10:32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猎手亚男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k.bov.cn)"并在企 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865 号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 微纳")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0863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建龙微纳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
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0:32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平、闫文付、杨新涛、罗运柏、王瞻、李光宇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黄平、闫文付、杨新涛、罗运柏、 王瞻、李光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建龙微纳(688357)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04-28 10:3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践行"以投资 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公司利润分配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建立持续、稳定、 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 展阶段、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盈利规模、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可持续发 展和维护股东权 ...
建龙微纳(688357) -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4-28 10:32
| 关于本报告 | 03 | 技术创新 | 29 | | --- | --- | --- | --- | | 董事长致辞 | 04 | 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 | 30 | | 关于建龙微纳 | 05 | 人才培养机制 | 31 | | 公司介绍及企业文化 | 05 | 知识产权管理 | 32 | | 主营产品 | 06 | | | | 年度荣誉 | 07 | 环境责任 | 33 | | 关键绩效指标 | 08 | 绿色可持续运营 | 34 | | | | 环境保护措施 | 35 | | 公司治理及可持续管理 | 09 | 循环经济模式探索 | 35 | | 治理架构 | 11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36 | | 重要议题识别 | 12 | | | | 内控管理 | 14 | 社会责任 | 37 | | 廉洁管理 | 15 | 员工权益保护 | 38 | | 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 | 16 | 员工福利 增强获得感 | 40 | | 供应链管理 | 17 | 民主沟通 | 40 | | 质量管理体系 | 18 | 关注员工成长 | 41 | | 客户权益保护 | 19 | 守护员工安全 | 43 | ...
建龙微纳(688357) -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4-28 10:32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规模、 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证券代码:688357 |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 公告编号:2025-02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32 |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 | (二)适用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二、薪酬标准 2、监事的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 ...
建龙微纳(68835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8 10:32
公司代码:688357 公司简称:建龙微纳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