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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 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当向 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独立董事应当对有关重大 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2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独立董事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沟通。 第九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召开董事会审议前, 公司应当至少安 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初审意见以及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 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 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或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硕 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6 09:21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 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 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 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关于年报编 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6 09:2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09:21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 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09:21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25 日,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者"硕世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制定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订公司部分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 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 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26 09:2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 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 会议期限; (三)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 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