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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捷智能(68845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科捷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 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
科捷智能(688455) -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2025-07-15 13: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 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以下简称"出席股东")所拥有的投票 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 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 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 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是否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科捷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九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达到出席股 ...
科捷智能(6884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证券事务部(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 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 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 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 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四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 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 ...
科捷智能(6884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 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 ...
科捷智能(6884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 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对其职权范围内事宜作出决议后可授权董事会批准决定 具体实施方案。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 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
科捷智能(68845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 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 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做好 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 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支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当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得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
科捷智能(68845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募集资金存储、管理、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 定。 公司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并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 ...
科捷智能(6884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 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 行委员职务。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工作 组的主要职责为: (一) 为委员会实施 ...
科捷智能(68845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 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 ...
科捷智能(68845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5 13:3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捷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证券")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标准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确立的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