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R(6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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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辰股份(688500)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5-16 12:21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不包含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序 号 | 姓名 |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 划授出全部 权益数量的 | 占授予时公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比例 | |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1 | 何 | 伟 | 中国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10.00 | 2.60% | 0.13% | | 2 | 何东炯 |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5.00 | 1.30% | 0.07% | | 3 | 韩 | 丁 | 中国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 6.00 | 1.56% | 0.08% | | 4 | 马 | 亮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00 | 1 ...
慧辰股份(688500)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5-16 12:19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证券代码:68850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5 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2 | 一、释义 | 慧辰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 | | --- | --- | --- | | 上市公司 | | | |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子公司 | 指 | 本公司控制或者实际控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 | | | 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 |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 |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 |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励计划(草案)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符合本激 | |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2:1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复核等方式进行了查验,对有关事实进行了查证和确认。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授予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 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问题的 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中对有关财务 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 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 ...
慧辰股份(688500)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慧辰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5-16 12: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 ...
慧辰股份(688500)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5-16 12:15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9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5,079,363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5,079,36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34.8066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806 ...
慧辰股份(688500)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6 12:15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张海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监事张海平因其近 亲属为 ...
慧辰股份(688500)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5-16 12:1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
慧辰股份(68850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16 12:15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赵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慧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
获赔26万!2个小股民赢了!普华永道承担3%连带赔偿责任
券商中国· 2025-05-10 07:48
Core Viewpoint -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recent legal developments involving Huichen Co., which has been found liable for false statements during its IPO and subsequent annual reports, leading to a court ruling for partial compensation to investors [1][2]. Summary by Sections Legal Proceedings - Huichen Co. has been sued by three small investors for compensation of approximately RMB 377,252.59 due to alleged false statements [2]. - The Shanghai Financial Court ruled that Huichen Co. must compensate two investors a total of RMB 260,880.15, with PwC bearing 3% of the liability [1][2]. Financial Penalties - The company has been penalized with a fine of RMB 5 million for violations related to false disclosures in its IPO documents and annual reports from 2020 to 2022 [3]. Audit Issues - PwC received a warning letter from the Beijing Securities Regulatory Bureau for inadequate auditing practices during Huichen Co.'s IPO and subsequent financial statements [5][7]. - Specific issues included insufficient audit procedures regarding revenue and accounts receivable, leading to a lack of detection of irregularities [6]. Company Response - Huichen Co. stated it would assess the court's ruling and decide on an appeal within the legal timeframe, while also ensuring that the lawsuit does not affect its normal business operation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