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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姜华)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姜华先生为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裕太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 ...
裕太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欣)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欣女士为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裕太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兼任,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1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 召开临时会议: (一)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监事会提议时; (四) 1/2 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五)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 总经理提议时; (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长在拟定 ...
裕太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计小青)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计小青) 本人计小青,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业兼职(任 ...
裕太微: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现就提名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计小青女士、王欣女士、姜华 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裕太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劳 务或义务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包括: 1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 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 会议通知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 事会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章 监事会提案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 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 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 ...
裕太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欣)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王欣) 本人王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裕 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包括公司 的子公司)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 提供担保。 第五条 除《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之外,公司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 的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 险。 第七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的管理机构,公司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