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Motorcomm Electronic Technology (688515)
icon
Search documents
裕太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2024-12-02 11:01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6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0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 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3/2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年 月 日~2025 月 2024 3 | 1 | 年 | 2 | 28 | 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 ...
裕太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2-02 11:0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裕太微"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 ...
裕太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25 09:31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 | --- |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 | 议案一 5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 | | 议案二 6 |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 | | 议案三 7 |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 | 议案四 8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 | | 议案五 9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 | 议案六 10 |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 |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裕太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11-15 11:28
1 第一条 为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 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竞争能力; (三) 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投入产业效益化; (四) 控制风险,加强监管。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 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五条 根据本制度进行决策的经营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 ...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 ...
裕太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计小青)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计小青) 本人计小青,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业兼职(任 ...
裕太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姜华)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姜华先生为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裕太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 ...
裕太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0 1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音 玥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工作。监事会 同意提名祁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
裕太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1-15 11:28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54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职工 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 主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选举李晨女士、张春元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张春元,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职于苏州市鸿硕电子,担任操作工。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职于上海骏杰加工室,担任焊接操作工。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职于上海科能电气,担任研发助理。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职 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 ...
裕太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计小青)
2024-11-15 11:28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计小青女士 为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