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YA NEW MATERIAL(68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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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68851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1:48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同期增减变动幅 | | | | | 度(%) | | | 营业收入 | | 656,687,317.43 | -5.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10,103,512.15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旭)
2024-04-26 11: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 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2023 年度履职期间内,我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间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同意选举唐艳玲、吴芃、王旭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1: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唐艳玲、吴芃、王旭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艳玲、吴芃、王旭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南亚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1:4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亚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南 亚新材及其下属企业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 年 4 月 26 日,南亚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 2024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银鹰开 关厂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含税)不超过 1,350 万元。 二、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 2024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 | 占同类 | 本年年初 至 3 | 月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4-26 11:48
(一)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 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近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收 到公司董事郑晓远出具的《关于近亲属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郑晓远之直系亲属郑海荣在买入或卖 出后六个月内反向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违规交易股数按照违规 区间内买入及卖出交易分别统计,得出违规成交股数为 15,000 股;并按照违规 成交股数在违规区间内最高卖出价与最低买入价、次高卖出价与次低买入价依次 匹配计算所获收益为 178,993.46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海荣尚持有公司股票 ...
南亚新材: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1:48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2328 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 查了后附的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五、专项核查意见 本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南亚新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4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司对天健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三)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6 11:48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3 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 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 29,996,010.14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490,006.3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2,786,885.9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313,257,980.19 元,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 523,073,895.89 元。故经公司 ...
南亚新材: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6 11:48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目 录 | 1、 | 专项审计报告……………………………………………………………………2 | | --- | --- | | 2、 | 附表………………………………………………………………………………4 | 委托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9722900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 -- 年度报告相 关事项》(上证函〔2023〕3872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2326号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
南亚新材:南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6 11:4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3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327 号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南亚新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3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