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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6:3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所 法律意见书 关 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
南亚新材:8月2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5 11:02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Nanya New Materials (SH 688519)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23rd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on August 25, 2025, to discuss the adjustment of the initial grant price for the 2024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1] -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Nanya New Material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heavily weighted towards electronic specialty materials, accounting for 98.17%, while other businesses contribute only 1.83% [1] - As of the report, Nanya New Materials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17.9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share market has seen trading volumes exceed 2 trillion yuan for eight consecutive days, indicating strong market activity [1] - Major industry players are actively recruiting for the autumn season, with 25 job positions available, highlighting a demand for talent in the sector [1]
南亚新材(688519) - 南亚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8-25 10:03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总量为389.9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15.20万 股,预留授予74.7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为10.99元/股。 (4)激励人数(调整后):首次授予113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优秀员工。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 | --- | --- ...
南亚新材(688519) - 南亚新材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5 10:03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3、2022年5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 部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 1/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 ...
南亚新材(688519) - 南亚新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8-25 10:03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1/4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4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南亚新材(68851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0: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No.99 North Shanxi Road, Shanghai 200085,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8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南亚新材(68851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0: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No.99 North Shanxi Road, Shanghai 200085,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8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南亚新材(688519)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5 10:00
致: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和《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 ...
南亚新材(688519) - 南亚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10:00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8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 15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44,125,176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44,125,17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63.2101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2101 | 1、 公司 ...
南亚新材(688519) - 南亚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10:00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 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 案》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 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