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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688582.SH)向激励对象授予295.77万股限制性股票
Ge Long Hui A P P· 2025-09-05 12:43
格隆汇9月5日丨芯动联科(688582.SH)公布,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5年9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 以56.8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95.77万股限制性股票。 ...
芯动联科(688582)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9-05 12:33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7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 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9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5.7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安 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 0.7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
芯动联科(6885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5-09-05 12:3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 动关系。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芯动联科(688582)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9-05 12:33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
芯动联科(68858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9-05 12:3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序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号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性股票总数 | 公告时股本总 |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1 林明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董 | 12.59 | 3.93% | 0.03% | | | | | 事会秘书 | | | | | | 2 华亚平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3.33 | 4.17% | 0.03% ...
芯动联科(68858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5 12:3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35-2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135-2 号 致: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或"公 司")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本所接受芯动联科委托,担任芯动联科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具了《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原法律意见书"),现针对本激 ...
芯动联科(68858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9-05 12:32
公司简称:芯动联科 证券代码:68858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9 月 | | | | | | 一、释义 3 / 15 1. 上市公司、公司、芯动联科:指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指《安徽芯动联科微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8. 归属:指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 行 ...
芯动联科:9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05 12:31
2024年1至12月份,芯动联科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集成电路产品占比99.97%,其他业务占比0.03%。 每经AI快讯,芯动联科(SH 688582,收盘价:73.56元)9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第十三次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文件。 每经头条(nbdtoutiao)——烤肉店里洗头、西湖边开面包店、进军高端酒店……海底捞"不务正业"背 后:子品牌存活率不足50% (记者 王晓波) 截至发稿,芯动联科市值为295亿元。 ...
芯动联科(68858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05 12:30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4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 号致真大厦 A 座 19 层 1901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8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38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34,307,74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34,307,74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8.4723 | | (%)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芯动联科(68858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5 12:30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国枫律股字[2025]A0412 号 致: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