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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25 11:16
| 证券代码:688589 |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86 | | --- | --- | | 债券代码:118036 |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高峰先生于近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高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61号)(以 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具体内容 "高峰: 经查,你担任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或公司)副 总经理期间,你的配偶于2023年7月19日买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30张,于7月 20日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0张。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 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 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 ...
力合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11:1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 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 ...
力合微(688589) - 力合微2023年12月2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21 10:43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26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博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李顺帆 ...
力合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5 07:38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3 | 3 | | --- | --- | |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 |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 | 议案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 | | 议案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 | 议案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9 | | 议案四: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0 |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须知: 一、为确 ...
力合微(688589) - 力合微2023年12月11日-12月1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13 10:44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25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其他(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马永正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吴文吉、周晴 ...
力合微: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2023-12-11 10:18
| 证券代码:688589 | 证券简称:力合微 |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8036 |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财务总监周世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世权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 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之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世权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周世权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 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世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000股股份,周世权先生辞 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
力合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 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并 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 ...
力合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 关的咨询服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一般情况下,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主要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 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 ...
力合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 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 1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力合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 构的规则以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