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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者证券事务代表以公司 名义向上交所办理信息披露、 ...
力合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3-12-08 10:04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忠轩、陈慈琼、常军锋 2023年12月8日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公 ...
力合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08 10: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力合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力合 微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 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7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35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01.84 万 ...
力合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0:04
| 证券代码:688589 | 证券简称:力合微 | 公告编号:2023-082 | | --- | --- | --- | | 债券代码:118036 |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临时 ...
力合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08 10:0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力合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 知全体独立董事。但遇特殊情况,应即时通知,及时召开。 第三 ...
力合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发行(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 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 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 ...
力合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08 10:04
| 证券代码:688589 | 证券简称:力合微 | 公告编号:2023-083 | | --- | --- | --- | | 债券代码:118036 |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超 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 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该议案已 ...
力合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 ...
力合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0:04
| 证券代码:688589 | 证券简称:力合微 | 公告编号:2023-081 | | --- | --- | --- | | 债券代码:118036 |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 ...
力合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08 10:04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 第一条 为保证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前述第(一)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