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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688613)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 ...
奥精医疗(6886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聘任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等; (二)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三) 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 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人际沟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 (五)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 ...
奥精医疗(6886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奥精医疗(6886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 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精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会议须由二分 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 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 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 工作。 第二 ...
奥精医疗(688613) - 奥精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1 | 、 . | | --- | --- | | | 1 | | 目 | | 录 1 | | |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10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2 |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7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20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奥精医疗(6886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10 09:4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 披露》以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 (二)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 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五)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采取回避原则。 第二章 关联关系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 ...
奥精医疗(6886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 "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亦称为"重大事件"或者"重大 事项"或者"重大信息 ")。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 "是指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有 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规定 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中国 ...
奥精医疗(688613) -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均应严格遵守 本制度中关于重大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重 大投资事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如实记录有关董事会和股东会对重大资产处置事项 的表决情况。有关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当及时公告。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章 重大投资的决策范围 第三条 重大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
奥精医疗(6886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0 09:46
第一章 总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奥精医疗(6886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0 09: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 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