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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 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赠送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 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对外的捐赠 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合法合规原则: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六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条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 事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 分之一以上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一)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般水平,或预付款失去实际业务支 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水平,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承担费用;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营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层忠实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工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权利,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层人员组成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层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 会秘书一名。 第五条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 指引 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 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或称"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 和依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 境条件,制定其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的,可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 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子公司逐层建立的 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应不违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受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或企业(以下合称"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直接或 间接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权益,或拥有 50%以上表决权,或者拥有表决权 不到 50%但能够 ...
海优新材(688680)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07 10:4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和决策程序,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发展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 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
海优新材(68868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07 10:4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 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 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章程、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 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 证券代码:6 ...
海优新材(68868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伟权)
2025-05-07 10:4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伟权先生为上海海 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 ...
海优新材(68868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伟权)
2025-05-07 10:46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陈伟权,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 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海优 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