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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的专项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1号》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历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并经查询深交所网站 (https://www.szse.cn)的"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栏 目的公开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 ...
沙河股份(000014)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房地产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所涉房地产业务之专项核查意见 致: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以下称为"相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为"本所") 接受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沙河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称为"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 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 10 号,以下称为"国发〔2010〕10 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 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以下称为"国办发〔2013〕17 号 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称为"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 政策》(以下称为《监管政策》)的有关要求,本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结果如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 洋 先庭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以下简称"国发〔2010〕10号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 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3]17号文") 等相关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监会调整上市公 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以下简称"《监管政策》") 有关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的核查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 对沙河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及其子公司") 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报告期") 是否涉及闲置土地、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 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 洋 先庭宏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的核查意见 1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 核查意见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报表审阅报告
2026-02-06 13:47
容诚阅字[2026]518Z0004 号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容 |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审阅报告 | | | 1-2 | | 2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 | | | 3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 | 2 | | 4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 | 3-97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审 阅 报 告 容诚阅字[2026]518Z0004 号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按照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9 月 ...
沙河股份(000014)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 RsM | 容 诚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情形的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6]518Z009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在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情形的核查意见 容诚专字[2026]518Z009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会计师")作为沙 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会计师,我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 -- 上市类第1 号》中发布的《1-11 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 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相关规定,对沙河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情形 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沙河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一) 最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 情形 0954 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
沙河股份(000014)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2026-02-06 13:47
关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六年二月 | 附件二:知识产权清单 50 | | --- | 引 言 致: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称为《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以下称为《监管指引第 9 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为"深交所")的相 关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定")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金杜 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为"本所")接受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沙河股 份""上市公司""公司")委托,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称为"本 次交易")的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截至报告期末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
沙河股份(000014)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为"本所") 接受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沙河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称为"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专项法律顾 问。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为"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之"1-11 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 查要求"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以 下称为"本核查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除另有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含义相同。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如下: 注:交易前财务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年报与三季报,交易后(备考)财务数据来自容 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独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