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he Industrial(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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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股份(000014) -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30 13:04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28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鹏基"或"交 易对方")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华 电子"或"标的公司")7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晶华电子将 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核心要素 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收购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交易对方控股股东 深圳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深业沙河(集团)有限公司同为深 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 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根据初步测算 ...
沙河股份(000014.SZ)发布前三季度业绩,归母净亏损3222.23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12:14
智通财经APP讯,沙河股份(000014.SZ)发布2025年三季度报告,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085.89万 元,同比减少93.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222.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3221.41万元。基本每股亏损为0.1331元。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 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 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和不良记录; 3.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 内部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 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 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 相关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1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公司董事会提出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现金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沙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 理有效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一)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 方式分配股利,可以在中期进行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 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及比例为: 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如实现盈利且不低于每股 0.1 元时,董事会应 向股东会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则董事 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 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公司的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的信息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四) 保密性原则。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时,不得以任何方 式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 (五) 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采取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 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1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公正平等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第七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 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 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 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 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 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 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 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 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 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和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1〕968 号文件批准,以募集设立 方式设立,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4403006188016784。 第三条 公司于 1991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 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1,000 万股,于 1992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中文全称: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SHAHE INDUSTRIAL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 2222 号沙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提 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 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 1.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2.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合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 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在不涉及敏感财务信息、 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公司应主动、及时地披露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理念、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 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 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不含投票 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运作程序,提高议事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