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hahe Industrial(000014)
icon
Search documents
国资并购重组提速 沙河股份溢价40%收购晶华电子
Core Viewpoint - Shahe Industrial Co., Ltd. announced a major asset restructuring plan to acquire 70% of Shenzhen Jinghua Display Electronics Co., Ltd. for 274 million yuan in cash, which will make Jinghua a subsidiary of Shahe and included in its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1][2]. Group 1: Transaction Details - The acquisition is classified as a significant asset restructuring and related party transaction, involving cash payment without issuing new shares, thus not affecting the company's shareholding structure [1]. - Jinghua Display is recognized as a national-level "little giant" enterprise, focusing on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 displays and intelligent control systems, with applications in smart homes, industrial automation, and other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 [1]. - The acquisition price reflects a 40.58% premium over Jinghua's assessed value of 391 million yuan, with the net asset value of Jinghua at 278 million yuan as of September 30, 2025 [2][3]. Group 2: Financial Impact - Post-acquisition, Shahe's total assets are projected to increase from approximately 231.85 million yuan to 278.04 million yuan, while total liabilities will rise from 67.56 million yuan to 113.31 million yuan, leading to an increase in the asset-liability ratio from 29.14% to 40.75% [4]. - The acquisition is expected to transform Shahe's business model from solely real estate to include advanced manufacturing in display technology, potentially opening new avenues for growth and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2][4]. - As of February 6, Shahe's stock price was 13.21 yuan per share, with a total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3.2 billion yuan [5].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关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次交易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现发 表意见如下。 除另有说明外,本核查意见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含义相同。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二月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鹏基")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 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晶华电子")70%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 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 新能源、生物产业;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鹏基")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 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深业鹏基持有的标的公司 70%股权,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 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已在《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中详细披露,并对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无法获得批准的风 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交易对方深业鹏基已经合法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 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 ...
沙河股份(000014)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6-02-06 13:47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 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金证评报字【2026】第 0025 号 (共一册,第一册)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6 年 01 月 27 日 | 报告编码: | 3132020024202600033 | | | | --- | --- | --- | --- | | 金证评合约字【2025】第12017号 | 合同编号: | |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 | 报告文号: | 金证评报字【2026】第0025号 | | | |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 | | | | | 报告名称: | 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深圳 | | | | 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 | | 评估结论: | 391.075.000.00元 | | | | 评估报告日 : | 2026年01月27日 | | |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晶华电子 70.00%股份。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物联网领 域智能显示控制器、液晶显示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标的公司从事的相关业务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 的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 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晶华电子")70%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承诺 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 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 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 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 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三)对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 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二)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 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 责任;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沙河股份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 文件,内容包括本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 在上市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 ...
沙河股份(000014) - 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6-02-06 13:47
审计报告 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518Z003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容 内 | 页码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3 | 合并利润表 | 3 |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7 |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8-9 |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10 |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1 |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 – | 14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5 - | 129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的专项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1号》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 毕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历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并经查询深交所网站 (https://www.szse.cn)的"信息披露/监管信息公开/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等栏 目的公开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 记录查询平台(https://neris.csrc. ...
沙河股份(000014)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6-02-06 13:4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结果如下: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0%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 洋 先庭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