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henZhen HuaQiang(000062)
icon
Search documents
深圳华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6 10:56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5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公告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
2023-12-22 23: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首期预计发 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以下称为"本期可交换债券"或"本期债券"),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6 日和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华强集团的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即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 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成功发行,债券简称为"23 华强 E2",债券代码为"117217",实 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4.40%。本期可交换债券 初始换股价格为 31 元/股,换股期限为本期债券发行结束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4 年 ...
深圳华强: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3-12-18 03:46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724,626.0116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1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湘海")、公司控股子公司淇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淇诺")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被担保人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为各被担保人(以下统称 为"联名被担保人")共同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 行亚洲")申请联名授信与建行亚洲签订了同一份担保文件,担保金额为 3,00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1,6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担保文件签署之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在该联名授信项下的任何一个时点,联名被担保人向建行亚 洲申请贷款或 ...
深圳华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程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五条 公 ...
深圳华强: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1 12:47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3—062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 ...
深圳华强:关于控股股东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集团")的通知,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可交换债券")将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进入换股期,当前换股价格为 30.95 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完成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债 券简称"23 华强 E1",债券代码"11720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债券 期限为 2 年,票面利率为 4.8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
深圳华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 合法、规范、科学、高效地行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 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职权。董事享有并承担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 门的承诺。 第四条 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董事长因故不 能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1 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 ...
深圳华强: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复[1993]655 号文件批准,由深圳华强集团有 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192255939T。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股,发行优先 股 0 股,原公司职工股中 2,000,000 股占用上市额度。该等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股于 1997 年 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
深圳华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 ...
深圳华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2:47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公司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