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Jing Public Utilities Development (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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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指定联络人,由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公司证券法务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能够忠诚 ...
南京公用(00042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京公用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
南京公用(00042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 1 页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
南京公用(0004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
南京公用(0004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南京公用(00042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 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是指关注度较高、敏 感度较 ...
南京公用(000421)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 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 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 报告中应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任职等情况,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
南京公用(000421) - 公司章程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与决议 17 | | 第五章 | 党委 21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第七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5 | | 第二节 | 内部 ...
南京公用(00042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 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 ...
南京公用(00042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 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