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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00042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
南京公用(0004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
南京公用(000421)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关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 (以下简称"ESG")等方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人,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 任。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战 ...
南京公用(0004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公司证券事务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 ...
南京公用(0004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 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会在《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名。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 ...
南京公用(0004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 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1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 ...
南京公用(000421)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五月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
南京公用(00042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的监 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 独立董事,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 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 ...
南京公用(0004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司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 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京公用(0004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7 09:0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五月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 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