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LIN AODONG(0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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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 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
吉林敖东(0006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本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 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股东会的法定职权。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其他职权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本规则等规 ...
吉林敖东(000623)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 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六)其他投资。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 (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投资规模与资产结构相适应,量力而行,科学论证 与决策。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的投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 ...
吉林敖东(00062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正式 媒体。 公司需要披露的全部信息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吉林敖东(00062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 18 项配套指引,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 证券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参与证券投资交易与管理证券投资 交易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证券投资是指: 1、股权或债权投资:IPO(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 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 等);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证券投资业务报告内容 第四条 证券投资业务报告采用书面形式,逐级报告,各级经手人需签署自 己意见。 第五条 证券投资业务报告程序如下图所示。 交易专员 证券投资工作小组 董事长办公会 董事会 股东会 证券投资业务报告程序示意图 第六条 交 ...
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 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经理、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
吉林敖东(00062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 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第五 ...
吉林敖东(00062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使公司能够稳定健康的运营,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吉林 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控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 ...
吉林敖东(000623) - 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担保,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 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09:3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和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负责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