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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6-21 10:41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4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 ...
万方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公告
2024-06-21 10:41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3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万方嘉 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嘉汇")于2023年8月22日与北京辉创 思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创思宇")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万方嘉汇 出资6,400万元,购买辉创思宇持有的对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主债务人"或"三洲川化核能")的合法债权,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储小晗是该笔债权的保证人。上述债权的申请执行 人已于2023年10月,由辉创思宇变更为万方嘉汇,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12月6日 转让完成。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和2023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债权的公告》及其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
万方发展: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6-21 10:39
独立董事:宋维强、孙丽丽、张宗丽 2024 年 6 月 21 日 1 / 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 下午 14:3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2A 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独立董 事宋维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 围内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达到行权条件、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
万方发展:关于万方城镇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21 10:39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 9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方发展"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470,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因公司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 行权期的 2,918,000 份股票期权的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相关董事会会 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 文件,并 ...
万方发展: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0:39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1 董事会同意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 1,470,000 份股票期权,以及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 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 2,918,000 份股票期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1 / 2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万方发展: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1 10:39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下 午 14:3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 B 座 12A 公司 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钧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本次注销所涉人员的名单和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认为: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亦符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
关于对万方发展的监管函
2024-06-20 12:05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 1 未清偿到期债务本金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3%, 你公司迟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才披露上述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事 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6.1.2 条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第 1.2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张晖,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玉,财务总监谌志 旺,董事、时任总经理章寒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修订)》第 1.2 条、第 3.3.32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子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
万方发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9 10:19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24-040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张晖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18,260,2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37.97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86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29.1792%。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
万方发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0:19
万方发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徐一辉律师、刘建强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列 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万方发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南律师事务所 2、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决定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 3、公司已于2024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