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AN FORESTRY(00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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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4-23 10:17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旭女士的辞职报告。陈旭 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该辞职报告自 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陈旭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旭女士辞 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 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1 ...
永安林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4-17 12:41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江斌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江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 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江斌先 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 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在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办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由于江斌先生的辞职将 ...
永安林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3:37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 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 638 号煤业 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 (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永安林业: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3:37
中国北京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0/19/21 层 10/19/21/F Golden Tower, No.1, Xibahe South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8, P.R.C. Tel: 86-10-6440 2232 Fax: 86-10-6440 2925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之 法律意见书 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 1 号金泰大厦 19 层 邮编:100028 电话:(010)64402232 传真:(010)64402915(010)64402925 网址:http://www.zhonglunwende.com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省永安林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
永安林业:关于《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4-04-11 12:21
1.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经核查,发现 已披露的原公告文件中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对涉及的相关内 容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更正的内容以加粗表示): 一、对《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 告》的更正内容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8 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文 件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文件。因本次更正给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一、召开会 ...
永安林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2024-04-11 12:21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 本 公 司 " )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 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永安林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1 08:13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2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 " 本公司 " ) 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 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 ...
永安林业: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4-04-09 13:48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1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引发项 目合同相对方对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公司回复: 1.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将使项目投资 形成的资产触及减值迹象,存在减值风险,具体计提的减值金额 未定。 以上风险可能对公司 2023 年度定期报告造成一定影响,具 体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我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 理一部发来的《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52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我公司对《关注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 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详细说明你公司决定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 设的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和决策时间,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 ...
永安林业: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获受理的公告
2024-04-08 10:23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4-01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本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本案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讼,无涉案金额。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申 请撤销仲裁裁决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将依据法院最终裁 决结果、实际执行情况等判断。 一、本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广 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粤 03 民 特 535 号),公司与苏加旭、李建强、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由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 1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背景情况 ...
关于对永安林业公司的关注函
2024-04-01 03:1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52 号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 用项目投资建设的公告》称,鉴于重大项目投资复核评估揭示了 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且金 融机构收紧了项目长期贷款融资支持,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正式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 目投资建设。本次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 对公司定期报告带来一定的影响。 1. 详细说明你公司决定停止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投资建 设的决策过程、决策依据和决策时间,你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2. 你公司生物质能循环利用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行业政 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该项目立项阶段是否进行充分调查分析, 是否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气候条件、市场及行业变化风险,前期 可行性分析是否审慎,项目建设是否建立了有效的采购、实施等 内部控制制度,你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项目建设相关决策中是否充 分履职尽责。 3. 详细说明项目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