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ZPUG(000685)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中山公用(0006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及修订对照表
2025-12-12 13:0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一章 总则 1 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 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
中山公用(00068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义务人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而尚未向投资者公开的重大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要求所应披露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 1 (一)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 (三)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 ...
中山公用(0006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及修订表
2025-12-12 13:0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 关联人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
中山公用(0006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及修订对照表
2025-12-12 13:04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架构 董事会由 9-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和要求设置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设有 1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 ...
中山公用(0006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职的, 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 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 ...
中山公用(00068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3:04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 及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密"),依法豁免披露。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 ...
中山公用(000685)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12-12 13:04
公 司 章 程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hongshan Public Utilities Group Co.,Ltd.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的政治 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81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现在中 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1935372689。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字 [1996]416 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
中山公用(00068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
2025-12-12 13:0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获选董事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除只有 一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 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原则 第三章 累积投票当选原则 第九条 根据应选 ...
中山公用(00068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2 13:0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修订《公 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6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修订后 《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 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行使。鉴于上述 调整结合公司实 ...
中山公用(000685)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12-12 13:0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依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特别说明:1.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拟将本制度或规则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 2.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3.本次修订后相关章节及条款的序号同步调整,如有相互引用的其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 | 原条款 | | 新条款 | | --- | --- | --- | --- | | 条目 | 条款内容 | 条目 | 条款内容 | |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 第一条 | 为维护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 | |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 | | 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的政治核心作用,根 | | 第一条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