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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0006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 ...
中山公用(00068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经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 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获选董事按应选董事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除只有 一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 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累积投票原则 第四条 股东会对董事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 ...
中山公用(000685)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公 司 章 程 (经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1 | | --- | | > K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的政 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81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现在中 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1935372689。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字 [1996]416 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1997 年月 1 月 23 日 在 ...
中山公用(0006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 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 ...
中山公用(0006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 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改变招股说明 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上市公司 ...
中山公用(00068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经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架构 董事会由 9-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 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和要求设 置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设有 1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交易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中山公用(0006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3:18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事、 决策程序,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利,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
中山公用(000685) - 关于中山公用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0 13:15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 周大福金融中心 42 层、65 层 电话:(8620)85608818 2025 年 12 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郑海珠律师、胡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 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山公用事业集 ...
中山公用(000685) - 2025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2-30 13:15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67 (1)现场会议:2025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 ...
中山公用:已并购北部、中部组团两个项目
Sou Hu Cai Jing· 2025-12-30 13:00
中山公用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平稳,相关技术指标保持行业较好 水平。目前中山公用已并购的北部、中部组团两个项目。关于政府支持方面,公司严格依据特许经营权 协议及相关政策规定获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具体政策细节请您以政府相关部门公开信息为准。再次感谢 您的关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消息,中山公用(000685)12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董秘,公司近期收购垃圾发电公司,请问相关公司2023至2025年发电利用率多少?中 山市还有其他垃圾发电公司吗?公司垃圾发电所用的垃圾是否满足需要?垃圾发电属于环保产业,当地 政府是否有补贴,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