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Cheng Mining(0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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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0-30 12:41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根据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细则已获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国城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本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 ...
国城矿业: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
2023-10-30 12:4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年度审计机构行为,确保公司聘用 合格的审计机构,促进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审计机构管理办法》和《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 "审计机构"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视重要性程 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审计机构,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审计机构,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审计机构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审计机构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 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 ...
国城矿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30 12:41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7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 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
国城矿业: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10-30 12:41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细则已获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工作职责、权限、议事和决策程序, 规范其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和要求,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首席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共同行为规范是: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二)维护公司的利益,并以此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竭尽职责,努力工作,完成公司赋 予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任期 均为三年,可连聘连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在册职工。 第五条 ...
国城矿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3-10-30 12: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盘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50,000 股。刘新盘先生所持有的上述份额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 管理。此外,刘新盘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对刘新盘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8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新 盘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新盘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新盘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吴林川 男,198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内蒙古东升庙矿业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
国城矿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30 12:37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保证股东大会的正 常程序,保障股东大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行为,提高股 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大会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或《公司章程 ...
国城矿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0-30 12:37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 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刘云、冀志斌、唐学锋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特就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吴林川先生的提名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审议程序均 符合《 ...
国城矿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3-10-30 12:3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 外捐赠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 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合法财产赠予其他自然人、法人 或相关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 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 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的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 他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促进所在地区的发展 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 ...
国城矿业: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10 09:58
| 证券代码:000688 |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 公告编号:2023-07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7019 | 债券简称:国城转债 | |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5、自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2号文"《关于核准国城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公开发行8,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85,000.00万 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1 1、证券代码 ...
国城矿业: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0-09 10:56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73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 司股份数量比例已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关于股票质押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获悉建新集团将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根据 《通知》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股 东或第一大股 | 本次质押 | 占其所持 | 占公司总 | 是否 限售 | 是否补 | 质押起 | 质押到 | 质权人 | 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东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