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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4-09-27 11:0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接 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发行人""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 指定谭杰伦先生、郑兵先生担任本次发行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本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特做出如下承诺: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 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3-3-1 | 声 ...
滨海能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9-27 11:07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九月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 5809-1000 传真:(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滨海能源"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以下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 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及《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律意见书》");本所对发行人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
滨海能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2024-09-27 11:0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 二〇二四年九月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或"本保荐 机构")接受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发行 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滨海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本 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 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
滨海能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9-27 11:0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Binhai Energy & Development Co.,Ltd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住所:天津开发区第十一大街 27 号)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九月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 ...
滨海能源: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2024-09-27 11:07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作为本 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1.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旭阳控股不存在减持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4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旭阳控股不存在减持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3.旭阳控股将严格遵守本次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承诺函中股份锁 定期的约定; 4.旭阳控股将严格遵守承诺,若存在或发生上述 ...
滨海能源: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9-24 10:5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相关融资 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为相关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不超过公司已审议的年度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金额、 融资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截至目前旭阳控股已为子公司内蒙 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本金 9,779.57 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 组上市。 3.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
滨海能源: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09-24 10:57
二〇二四年九月六日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216 号 A 楼南门二层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中联评报字[2024]A-0081 号 (共一册,第一册) 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声 明 1 | | | --- | --- | | 摘 要 3 | | | 正 文 6 | | |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概况及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6 | | | 二、评估目的 10 |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0 | | | 四、价值类型 14 | | | 五、评估基准日 14 | | | 六、评估依据 14 | | | 七、评估方法 18 |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4 | | | 九、评估假设 24 | | | 十、评估结论 26 | |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6 | | |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0 | | |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30 | | | 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30 | | | 附件目录 | 31 | 天津中 ...
滨海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0:5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8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出售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同意以 1,321.26 万元将持有的天津新华印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务")全部股权(持股比例为 26.01%)转让给股东天津 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过去十二月内曾为公司持股 5%股东,因此本议案构成 ...
滨海能源:关于出售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9-24 10:57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根据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 印务")全部股权(持股比例为 26.01%)以 1,321.26 万元转让给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 媒发展有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过去十二月内曾为公司 持股 5%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新华印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魏伟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出售持有的新华印务全部股权的交易对价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1%;公司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