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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2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 会负责。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 ...
滨海能源(0006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天 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 满, 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 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 ...
滨海能源(0006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并控制公司 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履 行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 ...
滨海能源(00069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三)公司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五条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批并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经评估后的实物资 产、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公司通过收购、置换、 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本 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上述对外投资不包含公司购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 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职务。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 ...
滨海能源(00069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天津滨海能源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侵占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和其他支出,代 ...
滨海能源(000695) - 内部问责制度
2025-10-28 12:42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 问责范围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职,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公司实现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滨海能源(00069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 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 ...
滨海能源(00069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相关人员; (四)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