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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 公司章程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 第一节 | ...
滨海能源(00069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滨海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办事处以及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 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 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 ...
滨海能源(000695)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2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期与董事会任 期相同,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领导 下的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滨 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 事会决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持有和买卖股票申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相关人员办 1 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信息,保证申 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滨海能源(0006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五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三名,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 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审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 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滨海 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 全体董事。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 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
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工作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岗位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三条 公司设资本市场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的日常协助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 ...
滨海能源(00069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
滨海能源(0006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