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0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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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炼石(000697)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 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 括借款担保、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 ...
*ST炼石(00069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炼石航空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 包括: (一)炼石航空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炼石航空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炼石航空持股比例超 过 50%或者持股比例在 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炼石航空财务报表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炼石航空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炼石航空各职能部门, 炼石航空委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若有)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 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 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 炼石航空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航空"或"公 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财 ...
*ST炼石(000697)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保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航空"或者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定义 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授权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 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并依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于 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经营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沟通,认定 内部控制缺陷,拟订整改意见,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时向经营层、审计委 员会和董事会报告;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督促公 ...
*ST炼石(00069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应 书面通知公司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报送定期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相关信息的,原则上提供时 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和临时公告的披露时间。 第七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连同保密提示函一起报送。 保密提示函应同报送材料一起列示在报送文件材料签收清单中,报送的材料签收 清单经接收人员签字后报资本运营部(证券事务部)登记备查。 1 第八条 外部信息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 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证券。 第一条 为加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
*ST炼石(0006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05 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 制,并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与核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
*ST炼石(0006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凡开设个人股票账户的,要严格管理好自 己的股票账户,不得将股票账户转交他人炒作买卖公司 ...
*ST炼石(0006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实 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地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及时性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不得延迟披露,不得 有意选择披露时点强化或者淡化信息披露效果,造成实际上的不公平。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 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披露前,知悉该信息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 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得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
*ST炼石(00069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5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应当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 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对内幕 ...
*ST炼石(0006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若战略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的,连 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副总经理、负责投资经营、财务部门经理为投资评审小组成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 ...
*ST炼石(00069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2-05 10:17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