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XNTS(000720)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能泰山: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新能泰山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
新能泰山: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for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t Shandong New Energy Taishan Power Generation Co., Ltd,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internal reporting system is designed to ensure timely reporting of significant events that may impact the company's stock price [3]. - Individuals with reporting obligations include company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and heads of departments [4].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confidentiality regarding undisclosed information [5].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Matters - Specific events that require immediate reporting include significant asset transactions, legal disputes exceeding certain financial thresholds, and changes in shareholder status [6][7]. - Reporting thresholds are defined, such as transactions exceeding 10% of total assets or net assets, or significant changes in net profit [8]. Reporting Procedures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investor relations department are responsible for receiving reports of significant information [9]. - The company secretary must analyze reported information and determine if it requires further disclosure or board approval [10]. Legal Responsibilities -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re held accountable for timely reporting of significant matters, with potential penalties for non-compliance [11].
新能泰山: 独立董事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上市公司独 ...
新能泰山: 关联交易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 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二章所述关联 交易,视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 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 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 ...
新能泰山: 总经理工作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经理层行权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讨论 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实行总经理负 责制。 第三条 经理层不得参与对公司存在商业竞争的其他经济 组织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 若干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按要 求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层可 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层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根据经理层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执行。 解聘经理层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经 ...
新能泰山: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 价报告,揭示和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 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 与执行,涵盖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 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 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 (四)一致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 方法和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底稿、异常发现清单、缺陷 清单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可比性。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 成,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评价。 ...
新能泰山: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以下统称投资者)的 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促进公司和投资 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 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便利。 ...
新能泰山: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 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新能 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工作规则赋 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担任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为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的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
新能泰山: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 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 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 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权委托董事长专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授权对象代为行 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董事长专题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等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 理行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等基本原则,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实现决策质 量与效率相统一。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 权责任,坚 ...
新能泰山: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 社会责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准则规则以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治理 (Governance) (以下简称 ESG)管理,确保公司 ESG 管理体 系有效运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 ESG 方面的 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九条 公司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利,促进与利益相 关方的有效交流,为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条件 和保障。 第二条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 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 任的需要,积极落实公司"奋斗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