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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泰山: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建 立健全"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内部审计体制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和国资委《中央企业 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8 号)《关于深化中 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资发监督规〔2020〕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 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 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制定内部 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领导体制、职责内容、人员配备、 经费保障、考核评价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组织开 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效能。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和本规定,忠于职 守,做到独立、客观、 ...
新能泰山: 决策管理及授权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授权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董事长专题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以下简称总办 会)的再授权。 第三条 公司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 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 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决策批准或者集体审批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意见。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重大 事项作出决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规定应由股东会决策的事项,未经股东会授权,任何 个人不得擅自决策。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并在股东会授权范围 内行使权利。根据有关法 ...
新能泰山: 董事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经营、管 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公司、股东和相关利益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成员数量由《公司章程》规定,其中应当 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 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的董 ...
新能泰山(00072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7-10 10:0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 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 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各部门、分 公司、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责任人、信息披露工作负责人、 信息披露联络员以及参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制、披露工作 的相关人员。 1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 ...
新能泰山(000720)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10 10:0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强化对董事会及经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 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1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 ...
新能泰山(000720) -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
2025-07-10 10:01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治理 (Governance)(以下简称 ESG)管理,确保公司 ESG 管理体 系有效运行,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 ESG 方面的 风险控制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 社会责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准则规则以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 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 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公司开展 ESG 管理工作,是有效履行公司社会责 任的需要,积极落实公司"奋 ...
新能泰山(0007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7-10 10:0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投资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委员会组长,另设副组 长 1-2 名,相关工作细则由公司另行制定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 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新能 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工作规则赋 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 ...
新能泰山(000720) -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5-07-10 10:0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经理层行权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讨论 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性会议,实行总经理负 责制。 第三条 经理层不得参与对公司存在商业竞争的其他经济 组织的经营活动。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按要 求申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材料。公司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 1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审议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 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层可 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经理层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 法根据经理层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执行。 解聘经理层须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经理层说 明解聘理由。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 代表公司。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各单位。 第 ...
新能泰山(000720) - 关联交易制度
2025-07-10 10:0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 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 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 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 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二章所述关联 交易,视同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1 ...
新能泰山(000720) -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07-10 10:01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厘清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 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 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会授权,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 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权委托董事长专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等授权对象代为行 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董事长专题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等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 理行为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 1 等基本原则,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实现决策质 量与效率相统一。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