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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第一章 总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 息,在规定时间、规定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或 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 ...
浩物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 任职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 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 小组成员 2 名,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
浩物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 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 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浩物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允原则; (三) 关联交易事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遵守公司 签署的相关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 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
浩物股份: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6 11:32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47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本公司九届 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 期一)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11 ...
浩物股份:《风险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防范、 控制和化解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或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安全、稳健和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 号)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影响。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 险等。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经营目标,通 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 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 程和方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全面风险管理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 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1、将风险控制在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严谨有 ...
浩物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 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 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 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机构的行政处罚;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浩物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 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
浩物股份:《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及其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 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控股子公司如需开 展证券投资,应经其董事会(执行董事)审议通过,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 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控股子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亦需履行本制度所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参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