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Haowu Electromechanical (000757)
Search documents
浩物股份:《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董事 | 19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1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29 | | 第一节 | 监事 | 2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0 | | 第八章 | 党建工作 | 31 | | 第一节 | | ...
浩物股份: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1:32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45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司"或"公司")九届 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0:30 以现场会议(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 1558 号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6 楼会议室)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陆才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占本公司 董事总数的 100%,其中,董事长陆才垠先生、副董事长刘禄先生、董事张 君婷女士、董事熊俊先生、董事赵磊先生、独立董事牛明先生、独立董事 易阳先生以通讯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 ...
浩物股份:《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 公司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确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五条 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1、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 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 ...
浩物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四川浩物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选任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任期一致。 任期届满,独立董事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在公司连续任职独 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七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1 第二条 公司所设立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
浩物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委员组成,其中两名 为独立董事委员,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浩物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六)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七)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浩物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包 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第五条 ...
浩物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事项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控 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 ...
浩物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6 11:32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 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 长一名。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 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 ...
浩物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0-19 10:55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3-44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4、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浩物股 份,证券代码:000757)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3年10月18日、2023 年10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