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chuan Haowu Electromechanical (000757)

Search documents
浩物股份(000757) -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参股公司的 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50%以下的股权,且不 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参股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参股的产业投 资基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公司推荐至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外派人员")及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参股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部门按照 职责履行对参股公司管理,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为参股公司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参股公司管理职责; 5、 ...
浩物股份(0007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时,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六)公司内部其他因所任职务可以获取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 人员。 如果重大事项出现时,无法确定报告义务人的,则最先知道或者应当最先知道该重 大事项者为报告义务人。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 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下属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 ...
浩物股份(000757) - 《反舞弊工作条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工作条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降低公司风险,防治舞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主要明确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 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 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职业行 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 好风气,防止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本公司内、外人员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为本 人、其他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 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本人、其他个人或单位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本公司正当经济利益是指本公司内、外人员采用各种违法 ...
浩物股份(00075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确保内幕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对内幕知情人事项的管理及档案 登记入档工作。 第三条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 幕信息管理工作,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入档、披露、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五条 ...
浩物股份(0007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 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1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四)促 ...
浩物股份(000757) - 《筹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筹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保证筹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本公司通过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三种方式取得 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筹资按照以需定筹,讲求效益,减少风险,遵守法规为原则,合理安排相 应的资金计划,配置资金使用和归还的期限,使各项资金在时间上相互匹配,保证资金 供给;通过比较各种资金筹措方式优劣和筹资成本大小,确定最佳融资结构和数量。 第四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五条 重大筹资活动必须由独立于审批人之外的人员审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可 聘请外部顾问。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筹资活动中的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集中在本公司实施,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不具有上述两项筹资权利。 本公司及子公司借款计划金额,若与本公司当期的借款余额之和超过本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应 ...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作为考核和薪酬管理对象的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会成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职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 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 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非经常性工作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工作小组专 门 ...
浩物股份(000757) -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制度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为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防范不 当编制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能够给股东、经营者、社会投资者及会计报告潜在使用者提供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真实信息,借以提升改进管理、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义 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及分、子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 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项目的文 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 ...
浩物股份(000757)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第三条 征集投票权应当采用无偿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享有征集投票权的主体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股东利益,促使广大股东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征集投票权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征集投票权,是指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享有征集投票权的组织 或人员在征集公司股东对议案的投票权时,以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按 照本细则规定的内容与格式向公司股东发出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要约行为。 第四条 以下组织或人员可以作为征集人,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独立董事; (三)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 ...
浩物股份(0007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1 12:16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 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五)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限尚未届满;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作为兼职职位;董事会秘书薪酬或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