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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0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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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19 23:56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 ...
美达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11-19 23:56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 Ltd.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股票简称:美达股份 股票代码:00078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投 ...
美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19 23:5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 | 释 义 | 3 | | --- | ---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一、发行人概况 4 | |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4 | | |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 | | 四、发行人主要风险 6 | | 第二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3 | | |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13 | | |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3 | | |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3 | | |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3 | | | 五、发行数量 14 | | | 六、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14 | | | 七、限售期 14 | | | 八、上市地点 15 | | |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5 | | |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5 | | 第三节 | 本次发行的保荐情况 16 | | |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6 | | | 二、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7 | | |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7 | | 第 ...
美达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证券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2023-11-19 23:5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 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1 | 明 声 | | 1 | | --- | --- | --- | | 目 | 录 | 2 | | 释 | 义 | 3 | | 第一节 |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 | 一、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4 | | | |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5 | | | | 三、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7 | | | |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8 | | | |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9 | | 第二节 | | 保荐机构承诺 ...
美达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3-11-15 08:41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 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 ...
美达股份_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申报稿)
2023-11-14 07:16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 h i n a A u d i t A s i a P a c i f i c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6-1-1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 in a A ud it As ia Pac if ic Ce rti fie d Pub li c A cco un tan ts LL P 目 录 | 项目 | 页码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6 | | 二、已审财务报表 |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2.合并利润表 | 9 |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 10 | | 4. ...
美达股份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14 07: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上市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 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3-1 | 释 义 | 3 | | --- | --- | | 第一节 | 发行人基本情况 4 | | | 一、发行人概况 4 | |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4 | | |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4 | | | 四、发行人主要风险 6 | | 第二节 |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3 | | |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13 | | |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3 | | |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3 | ...
美达股份_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
2023-11-14 07:14
中 审 亚 太会 计 师事 务 所 (特 殊 普通 合 伙 ) C h i n a A u d i t A s i a P a c i f i c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6719 号 2-1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9月5日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4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申报会计师"、"我们"或"本所")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 函》中提到需要我们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 况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4)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4)(5)并发表明 确意见,请 ...
美达股份_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023-11-14 07:14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 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之一)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FUJIAN JUNLI LAW FIRM 中国·福州工业路 572 号凤凰望郡 3 层 电话:0086-591-87563807/87563808/87563809 传真:0086-591-87530756 邮编:350004 网址:www.junli100.com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FUJIAN JUNLI LAW FIRM 致: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 律顾问聘请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指派常晖律师、林煌彬律师担任 发行人申请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专项 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为本次发行之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及《律师工作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44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