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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IS Resources (0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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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资源(000923) -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27 13:02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字[1998]32 号文批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在张家口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于1999年6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由境内投资人以人民币认购,于1999年7月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BIS Resources Co., Ltd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
河钢资源(00092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3:0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 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会会议。 第七条 临时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以书面通知全 体董事。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党总支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总支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 ...
河钢资源(0009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3:02
河钢资源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 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 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
河钢资源(0009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3:0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河钢资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河钢资源(0009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27 13:0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 ...
河钢资源(0009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27 13:0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以上。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1-27 13:0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32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 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条款不 再适用,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 附"《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 ...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增加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1-27 13:00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耀彬、鲍彦丽、王晶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魏广民、赵青 松、邹正勤、肖金泉、侯东喜、王汀汀以 6 票同意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交易中,公司新增与河钢香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16%,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2025 年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34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 2025 年下半年铁矿石价格有所上涨,且公司于近期开始新增 65%品位铁矿 石销售。因此除原定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外,公司拟向关联方河钢香港有限公司追 加销售铁矿石销售金额 40,000 万元。 (一 ...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1-27 13:0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3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审亚太")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 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 ...
河钢资源(00092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27 13:0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钢资源 公告编号:2025-35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