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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星股份(000926)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 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述人员按其在公司的管理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另 外领取薪酬。其中,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按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标准发放。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简称"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管") 在公司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仅以其中较高薪酬标准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公司经济效益及工作目标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 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职责,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 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水平。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 ...
福星股份(00092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 ...
福星股份(000926)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产损失确认 及核销管理。 第三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下同)的未来现金流量净值、可变 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资产 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准确 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资产等;长期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 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五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采用公允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本制 度规范范围。 第六条 本制 ...
福星股份(000926)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条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建立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 机制;本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顺利实施的保障。 第三条 职责分工: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 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六条 业务控制指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自身的行业特点 及生产经营活动内容,制定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以及针对各 个风险点制定必要控制程序等,具体包括物资采购、安全生产、产品销售、工程项 目、设计开发与创新、办公室管理等业务控制。 第七条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 ...
福星股份(0009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保护公司财 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 事会的授权。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 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 汇票及商业汇票、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视同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六条 公司做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 ...
福星股份(000926)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敏感信息排查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等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 对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必要时,董事会秘书可以对公司各部门、 子公司进行现场排查,以避免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证券及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为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信息披露部门。 第四条 各部门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 下: (一)常规交易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应包含在内);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的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 ...
福星股份(0009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
福星股份(0009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办理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公 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将可能发生或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应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于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涉及的内容资料,公 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送至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联络人;分、 子公司的负责人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分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为联络 人;由联络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 ...
福星股份(00092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有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 个人。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的是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 ...
福星股份(00092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2: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