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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宏
2024-04-12 1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宏) 本人作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了相关会 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监 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谢宏,男,1965 年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曾任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部、通风部经理,华北 科技学院安全培训处副处长,华北科技学院科技管理处副处长、处长。 现任华北科技学院校报编辑部总编,中安安全工程研究院理事,第五 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河北匡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自 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 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
冀中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2 10:34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2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述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
冀中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2 10:34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1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 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冀中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 ...
冀中能源:2023年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4-04-12 10:34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经审阅,公司监 事会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现有 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能有效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符合公司管 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 监事会职责,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
冀中能源: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4-12 1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通过冀中能源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the same 1 Grant Thornton 载|三 关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6382 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公司")委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冀中能源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9272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冀中能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通过冀中能源 ...
冀中能源: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2 1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及经验,严格履行其所应尽的职责与义务。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1)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2)同意审计委员会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经审查致同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 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1 同时,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9年以来一直负责公 司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各方工作顺 利开展,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 通合伙)为 ...
冀中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2 10:34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4 临-01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下午3: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 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 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王玉民及独立董事冼国明、梁俊娇、 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
冀中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2 1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rant Thornton 载 |三|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4)第 110A009275 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公司)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Grant Thornton 致同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冀中能源公司于 2023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冀中能源: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2 10:34
| 审计报告 | 1-6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6 | | 财务报表附注 | 7-137 | Grant Thornton 致同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冀中能源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冀中能源公司,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 ...
冀中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12 10:3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冼国明) 本人作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法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出席了相关会 议,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监 督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冼国明,男,1954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 任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天津滨海能源独立董事,新石文化 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 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 前 5 名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