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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化股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2024-05-31 10:07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由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化工公司或公司) 转来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 年报问询函[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 函中需我们回复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2021年至2023年,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03%、67.06%、 70.52%,流动比率分别为 0.82、0.64、0.58,速动比率分别为 0.69、 0.44、0.47,报告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小于流动负债金额。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外投资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 2023 年末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多年持续小于 1 的原因。 (4)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分析指标的合理性; (5)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 外投资等情况,以及公司针对各种状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有息债务及一年内到期债务情况,是 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形,并结合可用货 ...
河化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30 11:53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年报 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 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方进行了对接, 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 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且部分事项需 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问询函》的 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组织协调各相关方加快 核查,争取于2024年6月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河化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2 08:28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覃宝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非独立 董事职务及子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以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江鲁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 ...
河化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024-05-22 08:2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总经理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覃宝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覃宝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覃宝明先生 继续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控股子公司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其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覃宝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覃宝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覃宝明先 生表示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 二、公司总经理补选情况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以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江鲁奔先生为公 ...
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5-21 11: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 5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动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 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 辞职。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公司在 内)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
河化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21 11: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o 二四年五月 1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 专门委员会 29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 监事 32 | | 第 ...
河化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5月制定)
2024-05-21 11: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2024 年草案)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广西河池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 ...
河化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2024-05-21 11: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 O 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战略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
河化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1 11:13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了临时提案《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会议召开 10 日前 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增加。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
河化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5-21 11: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 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该非全资子公司的其 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如 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子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需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 利益等。 第二章 对外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对外担保对象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 单位担保: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