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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0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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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09-14 12:18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拟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74,000 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证券发行"、"本次发行"或"可转债"),并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本机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保荐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 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14 12:17
股票简称:盛航股份 股票代码:00120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Shenghang Shipping Co., Ltd.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兴隆路 12 号 7 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三年九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 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 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 ...
盛航股份: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8 12:4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三年九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 法律意见书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南京盛航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委托,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就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解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司相关会议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 ...
盛航股份:关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股权的公告
2023-09-08 12:42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股权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现持有江苏安 德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发展")49%的股权,自然人陈伟 持有安德福能源发展 51%的股权。 为进一步协同安德福能源发展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能源供应链")开展液氨清洁能源供应链业务,完 善公司在清洁能源物流供应链的产业布局,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手方陈 伟持有的安德福能源发展 2%的股权。安德福能源发展在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经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25,260.25 万元,折算 2% 部分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505.21 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以人 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受让陈伟持有的安德福能源发展 2%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安德福能源发展 51%的股权,成为安德福能源发展 的控股股东,安德福能源发展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 ...
盛航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8 12:42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限售期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满足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 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 1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树民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
盛航股份: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08 12:38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之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九月 | 目 录 | | 2 | | --- | --- | --- | | 一、释 义 | | 3 | | 二、声 明 | | 4 | | 三、基本假设 | | 4 | | 四、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 | 5 | | 五、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 7 | |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 | 7 | |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 | 8 | |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0 | | | |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0 | | | 一、释 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盛航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 | | --- | --- | --- |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 指 | 南京盛航 ...
盛航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3-09-08 12:38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为 110.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6469%。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同意根据公司 ...
盛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8 12:3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110.6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
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9-08 12:3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我们作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经认真审查相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具备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将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 成,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
盛航股份_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2023-09-06 02:5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68 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 年第 68 次审议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板块定位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为 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 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目前我国煤矿机械后市场服务 行业竞争主体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 请发行人:结合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市场竞争格局、发 行人竞争优劣势、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行业 代表性,是否符合主板定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09 年发行人设 立时,李锡元与郑煤机各持有发行人 40%出资;贾建国、李优 1 生合计持有发行人 20%出资,在发行人设立前系郑煤机员工。 目前,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系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 第二大股东郑煤机持有发行人 19.82%股份。报告期内,发行 人与郑煤机主要客户、供应商存在重叠,部分客户的维修产 品系郑煤机生产,向郑煤机关联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