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zhou Duoli Automotive Technology (0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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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科技(0013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且必须有一名 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1 第一条 为强化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滁州多利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
多利科技(00131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第十五条 投票表决完毕后, 由现场股东会计票人、监票人清点票数, 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宣布 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 3 (一) 选举独立董事时, 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 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 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三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 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二)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 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 累积表决票;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 宣布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 应立 即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 股东投票时, 应遵循如下投票方式: (一) 股东投票时, 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栏中, 注明其投向该董事 候选人的 ...
多利科技(001311)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 规范滁州多 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 建立 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公司质量, 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布及回复的总体要 求如下: (一)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 应当注重诚信, 严格遵守有 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二)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 应当谨慎、理性、客观, 以事实为依据, 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 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 ...
多利科技(0013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第一章 总则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 作。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1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
多利科技(00131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 自 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 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滁州多 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 集的资金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 ...
多利科技(00131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度的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 1 第一条 为加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 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 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 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 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 ...
多利科技(001311)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 范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结合《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 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一) 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 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 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 股票、基金投资; (六) 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 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有 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 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 按照《公司法》、《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 ...
多利科技(0013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 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1 第一条 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 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滁州多利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
多利科技(00131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信 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将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 规定的媒体,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办公室; (二)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
多利科技(001311)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11-20 10:45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其 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列表如下: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董事会审议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