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zhou Duoli Automotive Technology (0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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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利科技(0013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监会的 和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 ...
多利科技(00131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与上述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 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但该等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三章 关联交易 2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 第六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上文第 二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
多利科技(0013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即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主任委员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董 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滁州多利汽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 ...
多利科技(0013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保公司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2.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3.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5. 持有公司 ...
多利科技(001311) -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关联方(以下简称"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滁 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 ...
多利科技(00131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 应及时通知公 司并辞职。 公司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且每年在公司的现 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 15 日, 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一章 总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 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比大于 1/2, 并担任召集人。其中,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
多利科技(0013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 ...
多利科技(0013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1 第一条 为维护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 ...
多利科技(0013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 1 页 共 4 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管理,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除另有 规定外,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达董 ...
多利科技(0013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0 10:4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滁州多利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 ...